百家乐- 百家乐官方网站- APP下载广东1000亿引导基金官宣
2026-02-13百家乐,百家乐官方网站,百家乐APP下载
引导基金主要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以及升级改造的传统产业等我省重点扶持的产业领域,服务“百千万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海洋强省建设等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鼓励母子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支持投资独角兽、专精特新、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企业。以设立产业投资类母基金为主,引导基金将分行业引入产业龙头和链主企业合作构建产业生态基金,引入银行、保险资金等长期资本合作设立具有专项功能的母基金;以因地制宜适当出资引导地市设立创业投资类母基金为辅,引导基金将支持地市与业绩领先的创投机构合作设立聚焦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创投母基金。
引导基金主要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以及升级改造的传统产业等我省重点扶持的产业领域,服务“百千万工程”、绿美广东生态建设、海洋强省建设等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部署。鼓励母子基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支持投资独角兽、专精特新、制造业单项冠军等企业。以设立产业投资类母基金为主,引导基金将分行业引入产业龙头和链主企业合作构建产业生态基金,引入银行、保险资金等长期资本合作设立具有专项功能的母基金;以因地制宜适当出资引导地市设立创业投资类母基金为辅,引导基金将支持地市与业绩领先的创投机构合作设立聚焦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创投母基金。
引导基金公司委托广东粤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负责引导基金运营管理,省发展改革委作为业务主管部门,省财政厅作为出资人。引导基金建立战略咨询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其中,战略咨询委员会会商机制由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等省业务主管部门,以及省委金融办、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等单位,研究引导基金规划布局和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大战略意图,原则上不作具体投资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作为引导基金决策机构,由引导基金管理人负责组建,负责审议引导基金的投资事项并作出决定。政府部门不干预基金投资决策,保留对引导基金违规违约等投资行为的否决权。
所贷资金属于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明确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领域,重点是工商业节能降碳、工业智能化数字转型、老旧农机具淘汰更新、交通运输、现代物流等5个领域。项目主体实施设备更新行动,纳入相关部门确定的备选项目清单,并获经办银行按市场化原则审批同意发放贷款。项目主体须已签订贷款合同、设备购置或更新改造服务采购合同,且相关贷款资金已发放至项目主体。经办银行发放设备更新贷款且获得人民银行设备更新专项再贷款政策支持。
政策性农业保险分为大宗农产品保险(即中央财政补贴型险种,该类保险主要为关系国计民生和粮食、生态安全的主要大宗农产品)、地方特色险种(省级开办)、地方特色险种(市县开办),中央、省级和市县财政共同安排资金对政策性农业保险给予保费补贴,不同险种适用不同补贴比例。如:大宗农产品保险的种植险方面,各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达80%,农户负担比例20%;大宗农产品保险的养殖险方面,各级财政保费补贴比例75%,农户承担比例25%;地方特色险种(省级开办),各级财政承担50%-60%,农户承担比例在40-50%之间。
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重点支持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及其产业链、供应链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支持出口引领企业、自主创新企业、专精特新企、“先用后付”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链主”企业等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支持苏区老区、民族地区和民爆安全生产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主要支持项目在广东省内实施,项目承担单位为依法登记注册且在广东省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中央驻粤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实施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并取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技术改造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的项目;不得支持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纳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不予支持。
“政银”模式下:贷款对象获得贷款时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或贷款对象获得首次贷款的,省财政按照地方财政合计补偿金额的50%给予补偿(“粤科专项贷”上限为60%),省级和地方财政合计补偿比例最高不超过本金损失的90%;贷款对象获得贷款时成立时间超过2年且不为首贷,省财政按照地方财政合计补偿金额的30%给予补偿,省级和地方财政合计补偿比例最高不超过本金损失的80%。“政银担”模式:被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纳入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予以分担风险的,省级财政分担最高不超过25%的风险责任;未被纳入的,省级财政分担最高不超过20%的风险责任。
省级企业技术改造资金重点支持十大战略性支柱产业集群和十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及其产业链、供应链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支持出口引领企业、自主创新企业、专精特新企、“先用后付”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链主”企业等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支持苏区老区、民族地区和民爆安全生产企业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主要支持项目在广东省内实施,项目承担单位为依法登记注册且在广东省生产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诚信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国有企业、中央驻粤企业、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实施高端化、智能化和绿色化等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并取得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技术改造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的项目;不得支持淘汰类和落后产能项目;纳入“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不予支持。


